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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关街道关于秸秆禁烧告全街道群众的一封信

栏目:富平县 作者:Rynbaba@ 时间:2024-10-02 11:42:03

城关街道关于秸秆禁烧告全街道群众的一封信

全街道广大人民群众:


你们好!金秋时节,收获之际。现在是农民朋友每年最忙碌的时候,也是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关键时期。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在收获的时刻切记不要露天焚烧秸秆,切实认识到烧荒的危害性和防火安全的重要性,切勿以身试法!


焚烧秸秆危害极大,肆意焚烧秸秆会祸及子孙后代。


一、污染空气环境。空气悬浮颗粒数量明显升高,焚烧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,使空气中PM10、PM2.5升高,造成烟尘污染,严重影响人体健康。


二、形成火灾隐患。秋季风干物燥,焚烧的秸秆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,一旦引发火灾,往往很难控制,后果不堪设想,会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。


三、破坏土壤结构。地面温度急剧升高,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,腐殖质、有机质被矿化,生物系统的平衡被破坏,土壤的物理性状被改变,造成耕地质量下降,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。


关于秸秆焚烧,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,望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守护净土蓝天。


一、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。


二、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64条第2项的规定,以“过失引起火灾”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,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


三、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,不服从管理,殴打、故意伤害、公然侮辱镇、村干部的,分别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2条、第43条的规定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罚款。


群众朋友们,秸秆禁烧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,请大家积极响应号召,自觉投身到秸秆禁烧工作中来,共同建设美好家园。相信通过全街道人民的携手努力,千年古徵必将山明水秀,天朗气清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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